一 引言
“水十條”持續升溫 2015污水處理板塊前景可期
2014年,《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已是市場持續關注的熱點,并遭遇炒作。進入2015,這一熱點持續升溫。然而,時至今日,該政策依然尚未出臺。不過,正是在這種等待中,“水十條”被市場和公眾寄予了更多的期望。
提高污水處理費為“水十條”鋪路
“水十條”是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之后,我國又一項重大污染防治計劃。據透露,“水十條”的主要內容之一就是完善污水處理費、排污費和水資源費等收費政策。
長期以來,我國的污水處理費一直在低位徘徊。業內人士介紹說,目前我國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收入主要由兩部分組成,即居民/非居民污水處理費和政府補貼,其中政府補貼約占30%-40%。政府補貼不到位、居民/非居民污水處理費偏低,使全國大部分污水處理廠的運營處于虧損或微利狀況,對進一步提升水質等提標改造項目帶來較大資金困擾。
事實上,此前全國多地已陸續出臺《城鎮污水處理征收使用管理辦法》,針對污水處理收費和使用均作出了規定。但業內普遍反映各地制定的標準和辦法均不統一,使得全國范圍內的污水處理廠處于“饑飽不一”的狀態,特別是地方財力有限的廣大中西部地區,污水處理廠的運營幾乎陷入虧損。
為改變上述現狀,2014年12月31日,財政部、發改委和住建部聯合發布關于印發《污水處理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就污水處理費的征收繳庫、使用管理、法律責任等條款作出規定,辦法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眾多研究機構紛紛表示,污水處理費提高之后,廣大污水處理廠的處理噸水的服務費也有望隨之增加,這對于污水處理全行業來說都是普遍利好。
值得注意的是,這次出臺的《通知》是我國首部對全國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作出的明確說明。而之前出臺的《污水處理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也是中央政府首次對污水處理費的征收使用做出明確規定。分析人士認為,作為“水十條”“重頭戲”的污水處理領域頻頻出臺相關政策,或是為“水十條”面世鋪路,“水十條”的出臺“呼之欲出”。
市場期待可否成真?
近日,2015年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舉行。
環保部部長周生賢指出,“水十條”還有待中央審議通過。全面落實“水十條”將是2015年的重要工作之一。
周生賢介紹,“水十條”堅持地表與地下、陸上與海洋污染同治理,市場與行政、經濟與科技手段齊發力,節水與凈水、水質與水量指標共考核,力求通過實行最嚴格的源頭保護制度、損害賠償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生態修復制度,保護和修復水生態環境。
周生賢透露,“水十條”共10條35款,主要包括6個方面內容。首先是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依法取締“十小”企業,專項整治造紙、印染、化工等“十大”重點行業,集中治理工業集聚區污染;對城鎮生活、農業農村和船舶港口等污染源,都制定了相應的減排措施。
其次,推動經濟機構轉型升級。加快淘汰落后產能;結合水質目標,嚴格環境準入;合理確定產業發展布局、結構和規模;以工業水循環利用、再生水和海水利用等推動循環發展。
再者,著力節約水資源保護。實施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嚴控超采地下水,控制用水總量;抓好工業、城鎮和農業節水,提高用水效率;科學保護水資源,加強水量調度,保重重要河流生態流量。
由此,市場預計,“水十條”將在未來5年內帶動水污染防治領域超過2萬億元的投資規模。在促進水務產業市場化過程中,引入具有技術、資本和管理優勢的民營企業有望增強市場活力。同時,PPP模式的推廣將給水務行業帶來盈利模式和水平的根本變革。簡言之,“水十條”被認為將催生水處理行業的景氣周期以及污水處理企業新的發展良機。
政策是環保行業發展的強勁動力。水價改革只是防治和治理水污染行動中的一環。與污水決戰,是一個系統工程,未來可能還會有更多配套政策需要加快制定和落實。盡管目前相關內容還沒有公布,不過,對于未來政策的力度和著力點,我們從不久前召開的2015年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上,可看出部分端倪。
周生賢此前曾表示,2014年在推進水污染防治方面,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編制了“水十條”,對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13年度實施情況進行考核,會同相關部門印發《水質較好湖泊生態環境保護總體規劃(2013—2020年)》,主要流域水環境質量有所改善。
與此同時,周生賢指出,2015年將全面落實“水十條”,堅持地表與地下、陸上與海洋污染同治理,市場與行政、經濟與科技手段齊發力,節水與凈水、水質與水量指標共考核,力求通過實行最嚴格的源頭保護制度、損害賠償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生態修復制度,保護和修復水生態環境。
可見,“水十條”未來的落地,不僅有望對城市用水、農村用水、工業用水等領域產生綜合效益,更能從產業意義上促進水務運營、污水處理設備等行業的發展以及污水處理工藝的進步。我們期待著,公用領域里的“水十條”不要辜負市場和公眾的預期。